工程审计审什么

结算书

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竣工图部分,要求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包合同价和变更合同价,变更合同价部分按资料和计算书顺序逐项以“宗”计算;
第二部分由现场签证和其它有关费用组成,现场签证子目应按现场签证的时间先后排序,对项目内容一样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要求合并在一起计价。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工程量计算书

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汇总表排列序号、工程结算书排列序号及详细工程量计算式排列序号三者顺序应一致。

详细工程量计算式上应注明图号、轴线位置(土建、市政专业适用);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小计和合计,小计和合计应注明它们的范围,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现场签证应注明签证单号,对项目内容一样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要求合并在一起计算,但必须反映出合并后的总数由哪些签证单的哪几笔数组成。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式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施工合同

包括甲方(指业主)与乙方(指施工单位)签定的承发包施工合同、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与第三方签定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等,不仅要提供主体工程施工合同,而且要提供新增工程施工合同和变更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竣工图

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具体如下:将变更或洽商内容简明扼要地标注在竣工图相应位置上,但必须注明标注的内容引自的具体位置,即由哪一本资料的哪一页哪一条而来)。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的增减,结算审核时不予调整。

 

 

竣工资料

这里所指的竣工资料是指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验收时所需的所有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部负责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如使用材料的品牌等)与需审核工程的实际内容一致。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图纸会审记录

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标注内容的查找,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图纸会审记录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工程洽商记录

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竣工图工程洽商记录标注内容的查找,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工程洽商记录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公司、咨询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设计变更

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竣工图设计变更标注内容的查找,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设计变更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设计变更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公司、咨询公司和项目部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